供货方身份无法核实或与侵权规模不符难以认定合法来源【杭知桥专利案例】

发布时间:2025-04-24 09:22阅读量:5

【裁判要旨】

 

一、侵权认定标准

人民法院在判断被诉侵权设计是否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基准,重点考察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若两者的设计要点(如组成部分、布局结构等)相同,仅存在细微差异(如弧度、数量等),不足以影响整体视觉效果,则应认定构成侵权。

 

二、合法来源抗辩的举证责任

被诉侵权人主张其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具体来源及采购数量与销售规模的匹配性。若证据无法核实主体身份或与侵权规模不符,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抗辩理由。

 

三、赔偿数额的裁量因素

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获利难以精确计算时,人民法院可综合以下因素酌定赔偿数额:

1.专利权的稳定性及类型;

2.被诉侵权产品的销量、单价及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

3.侵权行为的性质(如销售、许诺销售);

4.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公证费、律师费等)。

若裁量结果在法定赔偿范围内且无明显不当,二审法院应予维持。

 

四、程序权利的法律后果

一审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放弃举证质证权利的,视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二审中提交的新证据若无法补强证明目的,人民法院可不予采纳。

 

【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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