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今年首例四百万粉丝大侃趣游【新媒体账号名称权】案

一个账号名称的价值,或许远比你想象的要更值钱。

“大侃趣游”,国内知名人文文旅创作者账号,抖音平台粉丝 276 万 +,微信视频号粉丝 142 万 +。

账号主打人文文旅内容创作,区别于普通风景打卡,以实地探访 + 历史故事解读为核心,挖掘古迹、地标背后的历史渊源与人文典故,用叙事化的讲解把风景和历史故事结合,内容兼具知识性、故事感与画面质感,多平台积累了大量喜爱人文历史、深度旅行的忠实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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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文旅赛道的自媒体博主圈子里,“大侃趣游”与“大侃XXXX”两位博主之间的涉及【账号名称权】不正当竞争案件引发了不小的关注。该案由本律所王梨华主任律师和许可岫律师代理原告,在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且已经完成了第一次开庭。

这起纠纷的核心,并非简单的“名字雷同”,而是涉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一个重要的新增保护类型——新媒体账号名称的专属权保护。它的走向,很可能成为今后类似纠纷的一个重要参照。

今天,我们就以此为引,聊聊在新法框架下,你的账号名称是如何受到保护的,以及这起案件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一、 案件焦点:不只是“同名”那么简单

虽然案件细节尚待最终判决披露,但根据现有信息,其法律焦点非常清晰:名称是否具有“显著性”,以及被告是否“擅自使用”了原告“有一定影响”的“新媒体账号名称,从而构成混淆行为,误导了公众。

在当下的互联网生态中,一个知名的账号名称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ID。它凝聚了博主的心血、团队的运营、内容的独创性,是与粉丝建立信任的桥梁,更是具有极高商业价值的无形资产

当这个名称被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尤其是在相同或相似的垂直领域使用时,很容易导致粉丝误认、流量分流,甚至可能因对方的内容或产品质量问题损害原账号的声誉。这也就是法律所禁止的“搭便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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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法亮剑:“新媒体账号名称”被明确纳入保护

这起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一个关键原因在于其法律依据——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

与旧法相比,新法在第七条中明确新增了一项保护客体,即 “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名称或者图标等”。

这绝非简单的条文增加,它解决了此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在过去,法院要保护一个知名的账号名称,可能需要将其“类比”解释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或“企业名称”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新法则直接从立法层面予以明确,将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的知名账号名称都纳入了法律的“避风港”,让维权之路更加顺畅。

简单来说,新法实施后,你的知名账号名称就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商业标识,他人不得再随意“搭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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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个案看趋势:合规运营,保护自身IP

“大侃趣游”案是新法实施后,这类新型诉讼的一个缩影。随着新法落地,预计未来将有更多涉及新媒体账号名称、APP名称、小程序名称等的混淆纠纷进入公众视野。

这起案件的讨论度,也恰好说明了创作者们的法律意识正在觉醒。

对于广大内容创作者和MCN机构来说,这起案件带来了几点启示:

1.名称的“显著性”、“影响力”至关重要。法律保护的是“有一定影响”的名称。这意味着,你在起名和运营时,要注重打造账号的独特性和市场知名度。粉丝数量、互动数据、媒体报道等,都是证明“影响力”的关键证据。

2.及时维权,善用新法。当发现自己的账号名称被恶意“山寨”时,可以果断依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3.做好防御性布局。除了新媒体账号名称的保护,也可以考虑将核心账号名称注册为商标,构建更全面的知识产权“护城河”。

 

它提醒我们,在流量为王的时代,一个优质的账号名称就是一笔核心资产之一。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施行,为这笔资产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后续该案的判决结果,值得我们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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