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220万软件著作权案:庭审中原告无条件撤诉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0阅读量:29

2026年8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浙01民初1324号案开庭。我方代理被告云*科技有限公司及黄某安。在我方完成专业的答辩、举证及质证后,原告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作任何附加条件,当庭主动申请撤回对被告的全部起诉。法院当庭裁定准许撤诉。日前,我方已收悉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确认准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

案件背景 

品*科技系上交所上市公司。2026年4月,品*科技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将云*科技及其法定代表人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2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并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

接受委托后,我所立即组建了以王梨华主任、资深律师罗贤水为核心的办案团队,经全面研判案情,制定了周详的应诉方案。

庭审经过 

8月14日开庭,我方代理律师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完成了系统的举证、质证及答辩陈述,并提前就以下问题进行了充分推演与系统准备:原告的取证方式与存证内容、软件代码比对的可行性与具体方法、不同版本软件之间的差异、不同开发语言下软件的属性特征、源代码与目标代码之间编译与反编译的可行性、现有开源软件及前端页面的可用性、代码比对的相似性判定标准,以及技术差异客观数据、行业通用证据等。在此基础上,我方对原告证据链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全面、充分的阐述。

我方意见发表完毕后,法官宣布休庭,向原告告知其本次诉讼的相关风险。休庭结束后,品*科技未再坚持技术比对,未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当庭口头申请撤回起诉。法院当场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品*科技自行负担。

案件结果 

王梨华主任与罗贤水律师就此分享总结:应对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要求代理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规则,更要深入了解行业技术特点与业务流程。从证据保全、公证存证到技术比对方案的制定,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专业判断与精细操作。本案中,我方正是通过对行业通用范式、技术差异数据的系统梳理,以及对原告证据链薄弱环节的精准识别,才得以在庭审中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以原告无条件撤诉收场,标志着我方代理工作取得圆满结果。这也再次印证:专业、细致的准备工作,是赢得诉讼的关键基石。

云*科技方面则表示,其自主研发的“丰成数字计价软件”拥有完整、独立的知识产权,经得起司法程序的检验。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产品研发与客户服务,以技术实力赢得市场信任。

 

【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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