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19楼”设置显性关键词竞价排名侵犯商标权【杭知桥反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5-03-14 10:12阅读量:7
【裁判要旨】
本案系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原告为知名中介网站“19楼”系列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被告系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原告称被告使用其专有商标“19楼”作为搜索广告关键词,误导用户认为双方有联系,并在百度推广中使用“19楼”文字,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百度搜索链接中,用户被引导至无关的房屋中介网站,干扰了正常的搜索结果,故原告提起诉讼。
本案中,通过在百度网站搜索“19 楼”时,显示的搜索结果中有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商业推广网页链接,且在该搜索推广网页的标题部分有“杭州杭州 19 楼怎么样-就选xxx(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名字)”字样,标题下面的网络推广内容中也显示类似内容与字样,该“19 楼”字样与原告注册的“19楼”商标在文字、呼叫方面相同,而“杭州 19 楼”并非地名,也无固定含义,所以以上等字样是一种宣传用语,是广告宣传的行为,与原告注册的“19 楼”商标核定使用的数据通讯网络上的在线广告服务项目类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上述设置关键词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认为,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或服务、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服务来源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对于本案中原告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认定,法院结合被告对该商标的使用形式、涉案广告的实际侵权时间、被告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考虑。
【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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