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外借出事故,车主未投交强险是否担责,连带还是按份责任【杭知桥交通案例】
发布时间:2025-03-05 17:43阅读量:2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事故责任的划分、赔偿责任的承担以及各项赔偿费用的认定。
一、事故概况与责任认定
原告与被告一驾驶车辆同向行驶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被告一对事故责任认定程序及划分提出异议,但法院经审理确认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与事实相符,予以采信。综合考虑双方过错及交通方式危险性,法院酌情确定被告一承担 80% 责任,原告承担 20% 责任。
二、赔偿责任主体确定
重点在于,被告二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未给事故车辆投保交强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告一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告二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与被告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即连带责任。
三、赔偿金额判定
被告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199900 元,限额之外赔偿 39567.48 元,扣除已支付的 22000 元,还应赔偿 217467.48元;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赔偿金额在 199900 元范围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附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