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壁灯整体观察近似销售侵权判赔10万【杭知桥专利案例】

发布时间:2025-10-20 14:50阅读量:2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为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为一家设计公司,系“壁灯(碎片灯)”外观设计专利的合法权利人,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原告指控被告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的店铺中,未经授权销售与涉案专利外观高度相似的产品,构成专利侵权,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2万元。

 

二、证据情况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

1.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及年费缴纳凭证;

2.专利权评价报告;

3.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记录了被告店铺中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过程及产品信息;

4.时间戳认证证书及店铺销售截图;

5.公证购买的实物产品。

 

三、法院对证据的认定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形式合法、内容真实,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以下事实:

1.原告系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合法权利人;

2.被告在电商平台中销售的被诉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属同类产品;

3.被诉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展示了多款型号,销量较大,具备营利目的。

 

四、法院认定情况

法院经庭审比对认为,被诉产品与授权外观设计虽然在局部视图上存在细微差异,但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进行整体观察,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构成近似设计。结合专利权评价报告中指出的“壁灯产品设计空间较大”的结论,法院认定被诉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被告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产品,构成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五、裁判要点

1.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为标准,进行整体视觉效果比对;

2.在设计空间较大的产品领域,细微差异通常不影响近似性认定;

3.在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法适用法定赔偿;

4.侵权赔偿金额应综合考虑专利类型、侵权规模、售价、销量及维权合理支出等因素。

 

六、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1.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万元。

【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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