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知桥代理“BOYLONDON”伦敦男孩商标侵权案胜诉
发布时间:2022-06-10 00:00阅读量:2

(图为涉案第18186146商标)
【裁判要旨】
原告为涉案商标的被许可人,因此其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本案被告在杭州四季青商场店铺内售卖带有涉案商标的商品,通过公证员线下取证显示,涉案被控侵权服装印有的标识与涉案商标视觉基本无差别,构成实质性相似。
同时结合被控侵权服装的销售单、支付凭证等证据,可以认定被告为被控侵权服装的销售商,并未经许可销售与原告注册商标构成实质性相似标识的同一种商品,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未举证证明涉案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具体损失或侵权人因此而所获利益的具体情况,法院综合情况后酌定判赔40000元。

(图为涉案图标)
【附判决书】








【案例拓展】
BOY LONDON(伦敦男孩)创立于1977年,是英国知名潮牌服饰企业,品牌成立以来,一直是叛逆青年的标志品牌,意气风发象征着充满勇敢与坚强,不畏惧恐吓,同时也充满包容性,任何人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穿着并与人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