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对应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等。
参考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发明2—4年;实用新型6—12个月;外观设计4—8个月。费用依据类型与难度不同;可费减70-85%。
参考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疾病诊断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等。
参考依据:《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
强烈建议,可提高授权概率、避免重复研发。
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请求复审。
参考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