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鲁”成猪皮肉商标 “童话大王”郑渊洁维权成功
6月20日,“童话大王”郑渊洁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寄来的裁定书,宣告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无效,自此,郑渊洁耗时最长的商标维权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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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时13年 商标维权成功
“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案是郑渊洁600多个商标维权案中的一个,最长的,他称花了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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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皮皮鲁”是郑渊洁于1981年原创的文学角色名称,该系列书刊销量高达3亿册,读者众多。2009年,郑渊洁对邹某鸿(商标注册人)注册“皮皮鲁”商标提出异议,但未被工作人员受理。
2017年国家出台新规定,法条明确表示,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作品角色名称等,在作为商标使用时,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经权利人许可或存在特定联系的,当事人主张构成在先权益时,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左为郑渊洁著书“皮皮鲁”;右为猪皮肉商标“皮皮鲁”)
因此,2018年5月,郑渊洁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对该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最终,在经历发回重审、裁定商标有效、无效后,2022年4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告“皮皮鲁”商标无效。
二、商标侵权屡禁不止
郑渊洁并不是个例,多年的维权经历,让他已然成为半个“业内人士”,他表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现在著作权只要发现盗版,打一个电话就能解决了,但商标维权很难”。对于之后的安排,他表示将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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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冬奥期间,有人便抢注“谷爱凌”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职权”主动宣告该商标无效。对此,郑渊洁郑渊洁表示,谷爱凌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她的名字能够被商标局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这等于是有先例了,那皮皮鲁、鲁西西为什么不可以呢?”
随着文学、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的广泛传播,很多人申请商标不再局限于实际的人名,而是从文学作品角色中观摩参考甚至拿来己用,一旦知名作品名称和角色名称权被他人作为商标注册,那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在不断加强普法力度下,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学作品及任务名称相信能进一步得到保护。




